重庆三峡学院源于1956年创办的四川省万县初中师资训练班,先后更名为万县大学、万县专科学校、万县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学校拥有涵盖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等9大门类的62个本科专业。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秉承“立足三峡、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的办学思路,对三峡库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教师教育学院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坚持内涵发展,强化教师教育特色,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努力打造重庆高校一流的教学团队、一流的课程设计和一流的教师培养培训服务。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500人。设有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4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是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依托单位,具有教育硕士研究生招录、培养和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学生在全国、重庆市师范生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多次获奖,2015级小教2班获全国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学生考研录取率占学院毕业生30%以上,多名学生被四川大学、重庆大学、香港教育大学、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录取。
教师教育学院师资力量较强。现有专兼职教师8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34人,博士1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巴渝青年学者1人,重庆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获得者1人,重庆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人,重庆市高校首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2人,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计划人数 |
招聘条件与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类 |
年龄 |
其他条件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专任教师 |
根据情况定岗,无职称的3年内享受副教授待遇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教育学类(含学科与教学论各方向)、 心理学类、 物理学类、 化学类、 生物科学类。 |
40岁以下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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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
教育学类、 心理学类。 |
30岁以下 |
需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两篇以上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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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高层次人才类别条件及待遇
(一)杰出人才
1、条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待遇:
(1)提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个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0万元;
(3)薪酬:年薪,面议(不低于200万);
(4)根据学科特点按需商议,提供不低于10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
(6)配备工作助手1名,提供工作车辆1台;
(7)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符合条件的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相应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二)领军人才
1、条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杰出和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待遇:
(1)提供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个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50万元;
(3)薪酬:年薪,面议(不低于100万);
(4)根据学科特点按需商议,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6)配备工作助手1名,提供工作车辆1台;
(7)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符合条件的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相应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三)拔尖人才
1、条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内知名高校教授、国外知名高校副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待遇:
(1)提供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80万元;
(3)薪酬:年薪(80-100万元),或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4)根据学科特点按需商议,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6)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符合条件的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相应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四)骨干人才
1、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或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
(4)省(市)级优秀专家(如重庆市百人计划人选、巴渝学者等);
(5)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6)近5年来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五,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者(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7)中国专利优秀奖(须为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
(8)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待遇:
(1)提供建筑面积14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
(3)薪酬:年薪40-60万元,或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50-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符合条件的配偶或子女随同安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以合同制方式校内安置)。
(五)青年创新人才
1、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自然科学类(近五年)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项目1项;
(2)公开发表被SCI、EI检索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不少于10篇(件),其中SCI一区不少于1篇或二区不少于2篇(JCR分区);
(3)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三等奖排名前八)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B、哲学社会科学类(近五年)
(1)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项;
(2)公开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被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正职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采纳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不少于6篇(件);
(3)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三等奖排名前八)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者(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C、国内外具有与上述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术骨干。
2、待遇:
(1)提供建筑面积14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产权归本人所有;
(2)提供安家费20万元,分2年发放;
(3)薪酬:年薪20-40万元,或基本工资+校内绩效(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学校内聘副教授,限3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30-5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六)优秀博士
1、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业优秀、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待遇:
(1)提供建筑面积14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务期满,可校内半价购买此房产权;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薪酬: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学校内聘为副教授,限3年);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10-3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七)高技能人才
1、条件: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获得省(市)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市)级技术能手称号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突出人才。艺体类竞赛(政府奖)。
2、待遇:
(1)享有校内购房资格;
(2)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3)薪酬: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硕士人才
在校教师享受的工资和所有福利待遇。
注:应聘者可通过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阅读《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等文件了解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三、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并提供电子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3-58105300 15523006008
邮箱:2733379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