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拟推荐张邱同学为重庆市优秀大学毕业生,许炳超同学为重庆市三好学生,何燕伶同学为重庆市优秀学生干部。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7日—4月10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2023年4月10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蒋文峰副院长或向红老师反馈。
电话:023-58102347、58105072
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