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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实验教学环节基本要求

  • 时间: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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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预习与准备

1. 教师应提前布置实验课的内容,提出实验预习要求,督促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并根据实验性质提出是否写出预习报告(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及步骤等)。

2. 学生做实验前,必须认真阅读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设计好实验记录表格。要求写实验预习报告而未按时完成的学生,不准进入实验室进行本次实验。

3. 实验室按每次实验的学生人数应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或其它实验材料,整齐、规范地摆放在实验桌上。实验仪器完好率要保证在95% 以上,并准备一套完好的仪器作备用。

4. 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内容一般应包括标题(实验项目、名称)、实验教学目的与要求、讲授内容与步骤(板图设计,应于上课前写好或画好在黑板上)、实验组织与安排、重点指导内容与指导方法、实验安全注意事项等。

5. 对于新开的实验,教师应事先通过预做取得成功后方可开设,以保证学生实验的正常进行。

二、实验组织与指导

1. 严密组织,合理分组,切实保障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要求基础课实验、上机操作实验l人/组,学科基础课实验 2人/组(大型设备及系统装置除外),专业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和集中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视专业要求而定。

2. 学生首次上实验课,实验教师必须宣讲《学生实验守则》等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

3. 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简明讲述本实验的目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抽查学生的预习情况,预习合格者方可实验。在实验中对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备、丢失工具者,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对严重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4. 实验教师应督促学生签到,清点学生人数,并做好考勤登记,对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不上实验课者,以旷课论处;因故未做实验的学生必须补做方可取得成绩。

5. 在实验过程中,学生应按要求认真操作,做好原始记录;实验教师不得离岗,应仔细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认真、耐心地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尤其对实验疑点、重点、难点要进行仔细讲解、指导和引导,但不能直接帮助学生做实验。实验结束时,要检查每一组的实验数据和结果,并在预习报告上或原始数据记录单上签字。

6. 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或实验员)必须从始至终与实验指导教师一起坚守实验课教学岗位,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实验用品的供应和学生操作的技术指导,不得擅离岗位。

7. 学生应遵守实验纪律,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不能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不能相互抄袭实验记录。

8.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主动将各种仪器旋扭置于正确位置,清理设备、药品并摆放整齐,扫卫生;指导教师应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实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并对本次实验进行简明总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

三、实验报告撰写及批改

1. 学生每个实验结束以后,必须按要求,规范书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原理、主要仪器设备及药品、实验内容与步骤、实验结果与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

2. 实验报告要求于实验结束后三天内交指导教师,其格式、数据分析应正确、字迹应工整。尤其对有实验数据的实验,应加强实验数据的处理程序、实验结果分析、设计或绘图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必须重做。

3. 实验教师应及时逐一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并签署姓名与日期,进行等级评定与评语。实验成绩记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其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学生的实验预习、实验完成等情况,对抄袭他人实验数据或实验不认真者应判为不及格。

四、实验教学考核

1. 实验考核根据课程自身的特点,可综合平时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和提交实验结果等多种方式举行。(1)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预习报告、实验原始记录、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实验报告和出勤率。(2)操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实验的操作技能、实验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3)卷面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实验原理、实验理论、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4)提交实验结果的主要内容为:实验报告、作品、研究报告、论文或实验总结。

2. 课程内实验的考核,实验教师可根据课程的要求,自行决定实验考试的综合方式,但必须包含平时考核(40%)、操作技能考核(60%)两种方式。实验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其计算方法与比例按《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细则》执行。实验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同理论考试不及格一样对待,必须参加实验补考。实验考核合格后,才计算该课程成绩。

3. 独立设课的实验考核,应包括平时考核(20%)、实验操作考试(60%)、卷面考试20%),并单独记载成绩。实验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实验补考。

对开放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考核,可根据学生本人设计的实验计划书(实验目的、原理、要求、方法、步骤和实验注意事项等)、实验操作过程及提交的实验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定,其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到该门课程的实验总成绩中。

实验操作考试可采用随机抽取本课程实验项目中的任一项目,试前由教师提出实验项目及操作要求,学生一人一组进行操作考试,由教师当场对学生的操作过程进行记录,并综合评定其操作考试成绩。

教师对学生上实验课的平时考核成绩(包括考勤、实验预习报告、实验报告等)、操作考核成绩、卷面考核成绩等做好登记,学期末按照相应比例评定出该门课程的实验总成绩,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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